酉阳县文化委员会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招募公告
请用微信扫一扫
为丰富我县文化生活,带动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文化发展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办人函〔2016〕208号)、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委发〔2016〕3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市招募1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指导和服务工作。
一、招募机构
酉阳自治县文化委员会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招募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酉阳县文化网(http://whw.youyang.gov.cn)或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http://youy.cq.gov.cn/Index.shtml)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证书、相关经历的单位证明等到酉阳自治县文化委报名(办公地址:县政协机关大院内),联系人:代芬,联系电话:023-75555290,联系人:张洲玲,电话:023-75555215。
四、招募类别及人数
(一)文化馆5名:
音响师兼舞台车驾驶员1名
扬琴培训教师1名
声乐及钢琴培训教师1名
舞蹈编创及舞台表演专业教师2名
(二)图书馆4名:
图书编辑管理2名
计算机专业管理1名
少年儿童读物辅导管理1名
(三)文物管理所1名:
文物管理与讲解(工作地点为酉阳自治县南腰界乡)
五、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7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
3.有一定文化艺术专长,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4.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优先;
5.具备市场营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各类别岗位要求
1.文化馆岗位要求:
(1)舞蹈教师、音响师年龄原则上在18-35周岁之间;民族乐器、声乐培训教师年龄原则上在18—70周岁之间。
(2)舞蹈编创及舞台表演教师必须具备舞蹈学校中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文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声乐及钢琴培训教师需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有音乐创作能力,能开展钢琴培训。扬琴教师必须精通扬琴演奏,具有丰富民族文化知识。具有相关学历及文化工作经历的音乐人才优先。
(4)音响师必须持有相关证件且能熟练驾驶流动舞台车(持B照),具有在文化部门相应工作经历的优先。
(5)以上招募人员,对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优先。
2.图书馆岗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之间;
(3)有从事图书编辑管理、少年儿童读物辅导等经历1年以上的优先;
(4)应聘计算机专业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文物管理所岗位要求:
(1)热爱文物管理及讲解工作,能吃苦耐劳,积极上进,有亲和力;
(2)五官端正、会讲普通话,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及以上;
(6)具有文博、旅游、中文、播音主持、教育专业等条件的优先。
六、招募流程
申请人报名→审核及初选→笔试→面试。
择优选拔确定入选文化工作者后,报市项目办审核。入选文化工作者由县文化委进行3天的公示,公示通过后正式签订协议和安全责任书。
七、考评及激励
(一)县文化委按照与文化工作者签订的项目责任书对文化工作者进行考评,建立考核档案。
(二)考评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年度考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可作为续签服务协议的依据。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续签服务协议。日常考评中发现不履行职责的,由县文化委向市项目办申报解除服务协议,不受年度考评时间限制。
(三)文化工作者经费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服务期间的食宿自理)。
八、其他
本公告由酉阳自治县文化委员会负责解释。